Categories: news

[新聞] 山寨“政府”組建者出獄:仍有人信她中央有人

在監獄中,張海新琢磨明白,不應該在“中華人民共和國蔣集體經濟組織專用章”的印章上,將蔣莊縮寫為“蔣”,因為是“老蔣的蔣,加個’莊’字比較好”。

  現在,偶爾還有蔣莊六組的村民來找張海新幫忙維權,他們仍相信“張海新中央有人”、“印章是有用的”,覺得她入獄是冤枉的。

張海新在她的“辦公室”寫材料。 新京報記者唐愛琳攝張海新在她的“辦公室”寫材料。新京報記者唐愛琳攝
  48歲的農婦張海新的出租屋,位於河南省鄧州市一條胡同里。

  這是一間約40平米的門面房,佈滿油漬的熱水壺、電飯煲胡亂擺放在一台棄用的冰櫃上;剝落的牆面呈現出水漬般的灰黃色;牆上掛著一幅因老舊而發黃的河南省地圖。

  這裡是張海新一家五口的居所,也是她的糖乾果批發生意門店。

  同樣是在這裡,3年前,因土地糾紛上訪數年的張海新宣布成立“鄧州市人民政府”,下面暫設三個鄉鎮“政府”,並分別刻製“公章”,撰寫、下發蓋有“鄧州市人民政府印”的文件、公函、任命通知書等20餘份。

  “政府”服務的對象,都是和張海新一樣因土地問題上訪的農民。

  “山寨人民政府”不但存在了數月,還公開面向社會招聘“公務員”,有數名大學生寄來了簡歷。

  因給開發商下發“停工公函”而被後者識破,2013年11月,張海新等人被鄧州市公安局刑拘,後因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,張海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。

  2015年11月28日,張海新出獄。

  在重獲自由的大半年時間裡,她繼續就失地農民的土地糾紛問題寫材料上訪;她承認被指控的所有事實,但不認罪。張海新認為,偽造公文是出於保護農民耕地不被侵占的無奈之舉。

  這個皮膚偏黑、矮胖的農婦,時常激動,聲音不自覺提高;經常把“代表”“人民”等詞掛在嘴邊;說到“貪官​​”“腐敗”時,會罵出髒話,或氣得說不下去。

  在辯護律師高承才看來,張海新堅信法律,“卻只懂法律的某一部分”。

  這是農婦張海新自我認可的武器,也是她的悲劇之源。

  世界,變了

  服刑兩年之後,張海新的世界已經變了。

  在服刑的日子裡,大兒子吳洋承擔起照顧10歲弟弟的任務,也因此和相戀2年的女友不歡而散;原本在讀大一的女兒吳楠,則迫於經濟壓力輟學回家,“家里人跟失了魂似的”。

  “啥都沒有了”,張海新覺得把家人坑苦了。小學四年級就輟學的張海新,一直盼望子女們能夠讀大學。

張海新出租房內物品擺放凌亂,這也是她的“辦公室”所在地。 新京報記者唐愛琳攝張海新出租房內物品擺放凌亂,這也是她的“辦公室”所在地。新京報記者唐愛琳攝
  被判刑,也減少了她在村民中的威信:很多村民開始跟張海新保持距離,懷疑她中央是否真的有人。他們覺得,她只會寫材料往上寄,一點事都沒解決。

  4個月前,有村民找她反映問題,她召集了出獄以來的第一次“蔣莊集體經濟組織”會議,僅20餘人出席——這是到場人數最少的一次;她先前任命的五個代表,只有兩人到場。

  “蔣莊集體經濟組織”,是張海新入獄前成立的、以土地確權為目的的“組織”。

  張海新的忠實追隨者、同案入獄的馬香蘭向張海新抱怨,“一點威信都沒了”。

  張海新並不覺得失落,認為這是“農民法律意識淡薄”。

  與張海新有過債務糾紛的原村支書吳振德提起張海新,很不屑,“她不是自己建了個政府嗎?都判刑了,誰還相信她?”

  吳振德認為張海新“神經有問題”。

  現在,偶爾還有蔣莊六組的村民來找張海新幫忙維權,他們仍相信“張海新中央有人”、“印章是有用的”,覺得她入獄是冤枉的。

  他們多是一些上訪多年或者不熟悉上訪流程的農民。

  張海新刑滿釋放後,有村民向她抱怨:“你不在,都沒人管維權,其他人說不會說,寫不會寫。”

  7月27日晚上,鄧州蔣莊六組村民陳付芝來到張海新的出租屋內。她家的5畝花生地被徵用,與村上交涉無果,請張海新幫助維權。

  聽完陳付芝的訴說,張海新語氣堅定地:“我已經上報中央。”

  事實上,張海新只是把陳付芝的信訪材料寄到了北京。

  陳付芝聽完說,“那我們再等等。”

  代表

  在偽造國家機關公文這件事情之前,張海新只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。

  她出生在鄧州市蔣莊村,是7個子女中的老四,家裡窮得只有幾張床,一年到頭都沒吃過細糧。

  因為交不起學雜費,張海新在小學四年級輟學。

  1987年,張海新和丈夫吳振田結婚,他們先後開過小磨油作坊、飯店。1996年,丈夫南下廣東打工,近20年來,都很少回家。

  在村民和女兒看來,張海新好強、潑辣。丈夫南下後,張海新一個人在村邊開了一家飯店,經營胡辣湯、油條、包子、家常菜等。飯店在249省道邊,她一個人進貨、下廚、接待來自各地的司機。

  當時的村委會去吃飯,經常賒賬。

  張海新找村支書吳振德討債,討不來。於是,在村里修路修到她家門口時,她攔著工人不許動工,要求“先還飯錢再修路”。

  這件事情,讓村民覺得張海新“不畏權勢”。

張海新經常看書學習。 新京報記者唐愛琳攝張海新經常看書學習。新京報記者唐愛琳攝
  2007年9月,為了督促在鄧州城區讀書的女兒學習,張海新關掉飯店,舉家搬到鄧州市,在一個胡同中找到一間出租屋,開始擺攤賣糖乾果。

  村里的一場土地糾紛,改變了張海新的命運。

  張海新所在的蔣莊村六組有8畝土地,原來是養豬場,村里在2009年分給五組一吳姓村民建廠房以償還村委會的外債。

  六組村民認為這8畝地是本組集體土地,只是藉給村里養豬,而村委會則堅稱是村集體土地,現在給吳家建廠房沒問題。雙方爭執不下。

  六組村民希望找一個帶他們告狀的人,他們很快想到了“有能力”、且在城裡住的本組村民張海新。

  2009年春天的一個下午,蔣莊村6組的村民來到縣城找張海新求助。

  那個下午,張海新同意當代表和村委會“死磕到底”。送走村民,她轉身去新華書店買了本《信訪條例》開始自學。

  從2009年4月開始,她帶領6組村民們先後到鄧州、鄭州以及北京等地上訪。

  村民陳付芝說,每次去北京上訪,車票錢、食宿費用都是張海新出。為此,張海新家債台高築,入獄前已欠債20多萬元。

  上訪之後,8畝養豬場土地始終沒有動工,張海新在六組村民中樹立了威信。村民覺得張海新很厲害——能言善辯、潑辣、嗓門大,能在北京找到路。

  “組織”

  此後,不光是養豬場的事兒,有其他土地糾紛的村民也來找她,甚至還有些家長里短的瑣事。

  張海新來者不拒,她逐漸不再做家務、賣糖乾果;那些年,鄧州胡同中的那間出租屋門庭若市,最多時,一天要接待十幾個人,“一天都沒停過”。

  蔣莊距離鄧州約20公里,全村4000餘人,男人多半出去打工,婦女留在村里,承擔著種地、照顧老小等勞動。她們多半沒上過幾年學,遇到土地糾紛,她們大都不知如何處理,不少人連上訪的地方都不知在哪。

  2011年9月,張海新在蔣莊村有爭議的那8畝地上,召開了村民小組會議,提議成立“中華人民共和國蔣集體經濟組織”。

  這是一個以土地確權為目的的“組織”,因上訪程序只允許5個人做代表,“組織”設立5名代表。村民選她為“組長”,在“組織”內,實行一票否決制,開會一事一議。

  張海新回憶,當年,這個”組織“很壯大,成員大約有50-60人,多數為六組婦女,年齡大都在40-70歲之間。

  按照張海新的說法,她意圖通過該組織繞過蔣莊村委會,好進行土地確權。

  土地確權需要鄉、縣、市級等各部門蓋章審批。他們多年信訪,都沒能蓋上章。

  2011年10月的一天,從北京上訪回來的張海新帶回一個印章,上面刻著“中華人民共和國蔣集體經濟組織專用章”。

  那是一個直徑如水杯底大小的圓章,紅柄金字。張海新和村民說,“這是中央給的,備過案了,有了這個章,我們就能把土地確權到戶。”

  村民對這個金燦燦的印章充滿敬畏。

  張海新也對印章倍加珍惜:怕包裡沉重的材料會壓壞印章,張海新從不把印章放進包裡;即便包了幾層紙,坐車的時候,張海新也將印章拿在手裡。“要是掉了一個字咋辦。”

  “千萬不要做違法的事”,看到張海新拿出印章時,66歲的維權夥伴劉金蘭對張海新說。

  張海新向她保證:“我知道”。

出獄後,好友劉金蘭對張海新說,“以後千萬不要再做違法的事。”新京報記者唐愛琳攝出獄後,好友劉金蘭對張海新說,“以後千萬不要再做違法的事。”新京報記者唐愛琳攝
  時隔4年,張海新說,那個印章是在北京地攤刻製的,“備案”是指她將信訪材料交到了中紀委信訪辦。“蔣”是“蔣莊”的縮寫。

  在張海新的指導下,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夏天,“集體經濟組織”的模式還復製到了另外兩個鄉鎮,馬香蘭和王良雙分別被“任命”為汲灘鎮和高集鄉的“人民代表”。

  與此同時,張海新“中央有人”的消息在村子裡不脛而走,甚至傳言她能與聯合國搭上線。

  張海新曾召集六組村民開會。會議記錄顯示,2013年6月20日,他們在“養豬場東北角”開會,發言內容寫道:把村里土地確權案發到了《聯合國早報》,揭露腐敗分子犯罪事實。

  事實上,《聯合國早報》為《聯合早報》,她只是在《聯合早報》網站舉報欄裡添了一些材料。

  “《聯合早報》與聯合國當然有關係,不然怎麼敢叫’聯合’呢?”

  印章

  一發不可收拾,從街頭小廣告攤位處,張海新陸續刻製了包括“鄧州市人民政府印”在內的鄉鎮、市級印章十幾枚。

  2013年,張海新在她的出租屋裡宣布成立“鄧州市人民政府”。

  “組織”很快給在養豬場上建房的吳家下達了停建通知——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,聽候處理。

  “組織”還給村里其他違規建房的村民下了停建通知。很多村民找張海新說情,甚至有人提著水果登門拜訪。

  在幾個月的“辦公”期間,她共受理了文渠鄉、高集鄉和汲灘鎮共274戶農民的承包證申請資料。

  “政府相信章子,我也相信章子。”在張海新的意識裡,“章子是一個單位的標記,意味著法律責任和規範。”

  張海新對於印章重要作用的認識,可以回溯到2005年為女兒上戶口時。

  她的女兒是超生的孩子,沒有派出所的印章就無法上戶口,那是張海新第一次意識到公章的重要性:“管用”。

  幾年後,當張海新將填寫完整的土地確權申請表拿到農業部信訪辦,再次被提醒:不蓋鄉、鎮、市政府的印章則不受理。

  張海新對於印章執著,在那本《河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教材公共基礎知識》書中也有體現,她只做了關於“公章公文”的課後練習題。

  在“公文公章”一節中,一道選擇題為:

  公文上可證實作者合法性、真實性以及公文效力的標識有:

  A文頭B簽發人C印章D簽署

  張海新以前做過這道題,記者再次詢問時,她選擇了簽發人和​​印章。得知正確答案是印章和簽署後,張海新問什麼是“簽署”,“我們只蓋章,不簽名”。

張海新刻的“中華人民共和國蔣集體經濟組織專用章”。 新京報記者唐愛琳攝張海新刻的“中華人民共和國蔣集體經濟組織專用章”。新京報記者唐愛琳攝
  2013年11月,她任命的“汲灘鎮人民代表”馬香蘭給一個項目的開發商下發“停工公函”,被後者識破並報案。馬香蘭被抓。

  三天后,張海新在出租屋召開了一場緊急會議,商討營救馬香蘭的方案。執法人員趕到,帶走了張海新和她任命的高集鄉的“負責人”王良​​雙,警方查繳了十幾枚印章以及各種文件,裝滿了一輛麵包車。

  服刑

  庭審時,張海新承認所有事實,但不認罪。她認為,偽造公文是為了保護農民耕地不被侵占的無奈之舉。“為人民服務,我有啥罪?”

  在辯護律師高承才看來,張海新堅信法律,“卻只懂法律的某一部分”。她扛著學到的“民主自主”“為人民服務”“權力來自人民”等旗幟,為自己“辯護”。

  劉金蘭也坐在下面,看到張海新戴著手銬,忍不住落淚:“大家都相信她、指望她,誰能想到她進去了。”劉金蘭知道張海新平時看法律書籍,沒想到她犯這樣的“低級錯誤”。

  因偽造公文罪,張海新被判2年,馬香蘭和王良雙分別獲刑10個月和8個月。

  王良雙迴憶,庭審休息時,張海新曾感慨:要是不發停建通知,也許不會招惹這些是非。

  監獄生活,成為張海新人生短暫的休止符,甚至成為她現在懷念的生活。

  “要是早點來坐兩年監獄多好。”對於張海新而言,監獄像是一所好的大學。那裡的警官素質很高。他們兢兢業業,冬天下雪時拿防滑草甸子舖在路上,夏天渾身是汗還堅守執勤崗位;每有衝突時,警官都會耐心疏導。

  在獄中,警官用網上的稱呼打趣她“英雄”;監區區長給張海新過了一個生日,她見到了至今為止最大的蛋糕。400多名學員被召集到會議室,蛋糕上面寫著“生日快樂”。

  監區區長問張海新:今天你生日,快樂不快樂?

  這讓張海新非常感動,她愣了一下:快樂。

  事後,張海新寫了兩篇文章懷念這個生日:《有意義的生日》《難忘的生日》。

  七一建黨節當天,監獄組織學員們看了一天央視新聞。張海新有些激動,她看到共產黨“一心一意為人民”。

  她把自己與新聞中的人物做了對比,曾經交過入黨申請書的張海新開始有點失去信心,“出去沒資格入黨了。”

  在監獄中,她還琢磨明白,不應該在“中華人民共和國蔣集體經濟組織專用章”的印章上,將蔣莊縮寫為“蔣”,因為是“老蔣的蔣,加個’莊’字比較好”。

張海新以“集體經濟組織”名義發給蔣莊村民吳家敏的公函。 圖片來自網絡張海新以“集體經濟組織”名義發給蔣莊村民吳家敏的公函。圖片來自網絡
  “瘋狂的地步”

  最近幾天,女兒吳楠用絕食的方式向張海新表達抗議。吳楠曾經憧憬,母親出獄後不再維權,一家人“好好過日子”。

  為了維權,這個家庭已經欠債20餘萬元。他們拖欠了5年房租;因為複印材料,欠了複印店幾萬塊錢。

  但在張海新的設想裡,“蔣莊集體經濟組織”,將會一直存在下去。

  一個月前,張海新向中央六部委寄出了申訴材料,要求把“中華人民共和國蔣集體經濟組織專用章”、“文渠鄉人民政府印”等5個印章“退還給人民”。她堅信,這些印章都是“真的、有用”。

  不過這一次,她沒有申請要回“鄧州市人民政府印”,她打算只做鄉鎮一級的。

  同時,她正在琢磨找一個“繼任者”,她希望“繼任者”是個男性,要有號召力,要會說會寫、辦事快、品性好,要經得住考驗,最重要的是,這個人要“聽我的,我領導他。”

  讓張海新充滿信心還有一件事,出獄後,她拿到了那8畝養豬場土地的政府批复。這份文件名為《鄧州市人民政府土地權屬處理決定書》。

  決定內容:爭議土地(養豬場)的所有權歸蔣莊六組村民集體所有。印章為“鄧州市人民政府”。

  這是張海新帶領村民最初為之爭取的批复,也是將張海新捲入紛爭的原因。

  “要是早點拿到,我也不至於坐牢。”她拿著這份文件,一路哭著回家。

  但張海新說,村委會一直未執行該決定。她決定維權到底。

  吳楠時不時會和母親爆發激烈的爭吵。“別告了,再告我給你把材料燒了。”她覺得母親已經到了“瘋狂的地步”。

  她和哥哥每天在家裡輪流看著母親,以免“再出亂子”。

  爭吵之餘,吳楠會懷念逝去的2009年:母親拉著架子車,在租住的胡同口擺攤賣糖乾果。放學回家後,能吃到母親準備的飯菜,生活“有奔頭,有乾勁”。

  從張海新的出租屋出來,走過一條狹長的胡同,來到大路上,十字路口對角線的位置就是鄧州市人民政府。它距離張海新的出租屋僅200米。

  7月29日,張海新將記者送到路邊,她指著政府大樓說:“那個,就是鄧州市人民政府”。

earth

Share
Published by
earth

Recent Posts

[新聞] 湖北男大生幫室友搬屋 負重爬樓梯谷爆肺

【on.cc東網專訊】 湖北武...

8 年 ago

[新聞] 無懼翳焗天氣 壹義工助梅姐搬屋

【本報訊】酷熱天氣警告,加上局...

8 年 ago

[新聞] 十問搬家講究啥?

搬家即喬遷之喜似乎是每個人、每...

8 年 ago

[新聞] 【馮仁昭四圍超】 杏兒搬屋催生B

胡杏兒同李乘德(Philip)...

8 年 ago

[新聞] 【爆竊星章】戶主詹康信曾任美國商會主席 靠搬屋起家

深水灣文禮苑一間獨立屋昨晚遭賊...

8 年 ago

[新聞] 調查指四成綜援劏房戶被加租

【now新聞台】有團體調查發現...

8 年 ago